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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兴:学思践悟 忠诚履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准则》和《条例》彰显“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特色,旨在从立德与立纪两个方面强化党内监督,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两项党内法规从制度完善层面上给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的时局背景下,实属与时俱进的当务举措,不啻为及时雨、应时风。

  学习《准则》和《条例》不能流于应景和形式,也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而应该视其为学思践悟、忠诚履职的一种工作习惯。各级党组织首先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其次,要通过举办巡回宣讲、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再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介平台,对《准则》和《条例》内容及相关政策解读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展现,营造有利于学深悟透两项党内法规的浓厚宣传氛围,争当学习两项党内法规的模范表率。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不能盲目,要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学习,力求收获看得见的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将学习两项党内法规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比照中进行有明确性和针对性的学习,力求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学习比照中要勤于反思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成因及构件,以案明纪、以案警示,切实将廉洁履职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成为指导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反腐强调:“党纪严以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成果运用,让党员干部从心底里崇尚廉洁自律、敬畏纪律规矩,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各级党委、纪委务必在工作学习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一边坚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一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学习、执纪两不误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打“无把握的仗”,在“精准发力、精确打击”中形成震慑。此外,要以新近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鲜活教材,以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警醒、警戒身边人,让学习两项党内法规在更高层次上、更广范围内收获立竿见影成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