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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向东:加强纪律建设 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并提出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就是要准确把握运用新出台的《准则》《条例》,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对于普通群众来讲,“法无禁止即可行”,但对党员来讲,不仅要模范守法,还要自觉遵守更为严格的党内纪律条规。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漠视党纪党规,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也反复证明,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早就荡然无存。只有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抓早抓小、动则责咎,形成持续震慑,才能避免出现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使监督执纪问责戒尺更加精准而严厉。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必须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必须把握好全面和从严的要求。全面,就是要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查处”的惯性思维,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内容,无论官职大小、情节轻重,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从严,就是对一般性或者较为笼统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跟进,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凸显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守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这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各级纪委必须督促同级和下级党委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从“明责、履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同时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彻到纪律审查的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铭记于心。此外,要突出用好“一案双查”、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