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2016-12-28 16:41    来源: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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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谷文昌对别人的要求,更是自己的行为准则。他从不让家属子女占便宜。有一次,他发现县委机关食堂炊事员给自己的小儿子多打了点菜,便从此不让儿子到食堂去买饭菜。大女儿结婚从东山百货公司仓库买了两床缎被,他知道后马上叫女儿退了回去。谷文昌的子女,常穿的是3角钱1尺的民主蓝布衫。大儿子谷豫闽上大学穿的短裤,还是用父亲那磨破了膝盖的长裤改的。儿女们在回忆父亲时说:“爸爸是好样的,可我们一点也没沾他的光。”

  1961年的一天,谷文昌的肝、胃已有严重的问题,恰逢省委领导到东山视察,关切地“逼迫”谷文昌去看病。不得已,谷文昌停下手头的工作,到漳州去检查身体。谷文昌看完病后,来到一家旅馆,按照级别他可以住一天10元带有卫生间的套房,但谷文昌却住进一天只要1.2元的普通客房。陪他来的工作人员小陈不解,谷文昌说:“不要沾公家的一点油,我是来看病的,有个地方住就行了。”1981年1月,当谷文昌生命到了最后时刻,他还因为价格高而拒绝使用能缓解疼痛的球蛋白,并留下遗嘱要求在他去世一周内把公家配给他的自行车、电话、枪支等一并交还国家。谷文昌一直把自己当作一个平常人,一个和别人一样的人。所以他不管在什么时候,也不管身处怎样的境况,都不搞特殊,更不揩公家的油。

  (参考《不朽的丰碑》第131页;《谷文昌廉政展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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