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精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启示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2017-01-03 09:38    来源:漳州市纪委监察局    
字体:【

  2015年是谷文昌同志诞辰10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修订出台的第一年。诏安县纪委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王岐山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谷文昌精神的廉政内容,紧紧围绕《准则》《条例》的要求,立足于诏安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积极探索执纪监督问责的有效方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清正廉洁、严格自律是谷文昌精神的底色和独特魅力,是谷文昌精神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谷文昌同志作为“四有”干部所具有的特质。谷文昌精神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遵守《准则》、《条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有深刻的启示作用。

  一、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精神为准线,自觉坚持道德“高标准”

  修订后的《准则》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并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向全体党员,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突出“关键少数”,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

  谷文昌精神就是对党忠诚,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他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告别家乡南下,无论在任何岗位,都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毫不动摇理想信念。他在任何时候都相信党,相信党组织,时刻心存“三怕”:一怕党的事业干不好,二怕党的形象受损害,三怕身为党员被老百姓戳脊梁骨。他在工作中“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坚信“人民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不管在什么岗位,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苦民所苦,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千方百计为人民排忧解难、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率先垂范,脚踏实地,求真务实,面对艰难困苦,百折不挠;廉洁奉公,甘于清苦,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50年代初,他在任东山县县委书记期间,面对东山岛“沙滩之草光溜溜,风沙无情田屋休。春雨来临柴草绝,作物十年九无收……”的恶劣自然环境,14年如一日,带领县委一班人和科技人员走遍全县412个山头,怀着“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大无畏精神和对人民的拳拳深情,经历无数次成功与失败的实践,终于制定出“筑堤拦沙、种草固沙、造林防沙”的方案,鼓励发动和带领东山人民征服恶劣的自然环境,使东山过去的不毛之地如今已焕发出勃勃生机,400多座山头,3万多亩沙滩披上了绿装,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创下了功绩。最后,他把宝贵的生命也献给了党和人民,在人民的心中树起了不朽的丰碑。

  今天,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做到廉洁自律,就是要以谷文昌精神为准线,对照和学习谷文昌精神,像谷文昌同志一样对党忠诚,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时刻相信党,相信党组织,时刻心存“三怕”。从而自觉按照《准则》《条例》的规范和要求,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规范廉洁自律行为,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准则》的要求作为工作生活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毫无私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工作。

  二、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精神为榜样,严格守住纪律“底线”

  修订后的《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谷文昌同志一生克己奉公、清廉无私。对工作高标准、对生活低要求,是他一生的写照。他多次调动工作岗位,家当只有两只皮箱、两只木箱。他严于律己,对家属子女也严格要求,从不为家人谋取任何特殊待遇,他任何时候都恪守“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的高尚品格,“朗如日月、清如水镜”。

  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做到廉洁自律,就是要学习和对照谷文昌同志克己奉公、清廉无私的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准则,坚守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坚守党纪党规,不跨越“雷池”半步。像谷文昌同志一样,一生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公私分明,家风严正,从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家人谋福利,不搞特殊化,把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条底线,清白做事,干净做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现状,坚持学习贯彻好党内两部法规,对照《条例》所列出的六大类违纪行为,自省自警,检查自身的政治立场、组织原则、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符合相关纪律要求,时刻告诫自己坚守纪律底线、不越党纪红线、不碰违纪高压线,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真正做到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精神为标杆,身体力行做到知行合一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是面向普通党员,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全体党员把遵守《准则》和《条例》作为立身之本,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以《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上、工作作风上、廉洁自律上筑起牢固的防线。突出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表里如一,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员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就是要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以谷文昌精神为标杆,身体力行做到知行合一。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多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学,不断的对照检查、学思践悟,领会精神实质,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同时,强化警示教育的作用,在反面典型身上,严格对照《准则》《条例》,深入查找自身的不足和问题,真正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二是要以谷文昌同志为标杆,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树立典范。像谷文昌同志一样,敢于担当,“敢于面对实际,对人民负责。”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旺盛斗志,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因困难而退缩,不因干扰而动摇。三是要不打折扣着力践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纪检监察机关要早学一步,学深一点,做到深学、真懂、善用、会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四、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精神为典范,争当“四有”干部

  今年,党中央在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努力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四有”干部,既是把握作风建设的精神实质,又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党员干部在认真贯彻《准则》《条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活动中,要以谷文昌精神为典范争做“四有”干部。一是要像谷文昌同志一样,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深刻领会《准则》所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立意内涵。认真学习好把握好《条例》六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二是要像谷文昌同志一样,做到心中有民,人民至上。以《准则》《条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认真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像谷文昌同志一样,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当。要始终信守“为官避事平生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满腔热忱、锲而不舍地推动各项工作。要以《准则》《条例》为指引,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度,靠真抓实干出成绩来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四是要像谷文昌同志一样,做到心中有戒,干净做事,清白做人。时刻以《准则》《条例》作为标准,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守底线。始终把《准则》《条例》作为日常行为要求与规范,严格自我约束,不断加强修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老实做人、踏实做事、认真履职。

  2003年7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省委全会的讲话时指出,在福建,带领福建东山人民改造自然和社会,变昔日荒山秃岭为现在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全省环境最佳县”的谷文昌,现在当地老百姓仍然怀念他,甚至祭祀时也是“先祭谷公、后祭祖宗”。他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撰文写到,谷文昌之所以一直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敬仰,是因为他在任时不追求轰轰烈烈的“显绩”,而是默默无闻地奉献,带领当地干部群众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在沿海建成了一道惠及子孙后代的防护林,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一座不朽的丰碑。2009年4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期间与干部群众座谈时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先进性,需要从焦裕禄精神等宝贵精神财富中不断吸取力量。2014年3月18日,在考察兰考县教育实践活动时说,“很多东西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这短暂铸就了永恒,焦裕禄精神是这样。”他强调,“我们要深入思考一个问题,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时间并不长,但给我们留下这么多,我们应该给后人留下些什么?”焦裕禄、谷文昌,同一时代的县委书记,双双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他们的精神虽然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却跨越时空,在今天还扣人心弦、引发共鸣。他们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他们的精神所蕴含的坚定信念、群众观点、求实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然显示出重要的现实意义。

  执笔人:吴超超,诏安县纪委监察局宣教室副主任

主办单位:中共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漳州市监察局www.zzcdi.gov.cn[闽ICP备05011058号]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