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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连续6年未出现申诉案件

  “这个涉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道路建设的主观故意不明显,建议先从外围提取相关当事人的笔录材料,排除是否存在捐资等情节。”日前,福建省南靖县纪委审理室干部肖秀雀在指导和溪镇纪委的一份案件文书时这样说道。

  近年来,南靖县纪委在克服案件审理专职人员不足问题的同时,积极适应纪律审查工作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方面紧贴纪律审查工作中心,加大指导力度,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沟通,慎审快结各类违纪案件,把好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

  县纪委通过镇案县审、提前介入、业务咨询等方式,在事实认定、条规适用、证据完善等方面,综合运用个案指导、答复咨询、会议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案件审查、审理业务的培训指导力度,特别是针对大部分乡镇纪委和纪检组人员业务水平偏低且提升较慢的问题,重点抓住程序文书规范和证据材料的提取环节,将案件审理工作及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重点难点问题在“模拟案卷”中予以标注,必要时还将笔录电子版拷给有关办案人员,直接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进行修改,有效提高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效率和质量。

  南靖县纪委去年以来办结的160件党政纪案件均能符合要求,其中优秀112件,合格48件,未出现不合格的案件。

  与此同时,县纪委还从条规适用、事实认定、证据完善、款项处理等角度,加强与违纪对象、办案单位的沟通,排查争议、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量纪处理上取得实效。从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等角度,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被处理人所在单位的配合协调,助力审理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通过请示、沟通、探讨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本单位主要领导、兄弟县市及上级审理部门的交流联系,取长补短,破解纪律审查工作中各种疑难复杂问题,完善文书,严把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

  据了解, 2010年以来,县纪委审结的600余件各类党政纪案件,未出现申诉案件,切实维护纪律审查的严肃性。

  此外,县纪委还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寓监督制约于服务协调之中,推动查、审双方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积极探索对违法犯罪类案件实行审理简易程序,突出审理重点,加快节奏,及时跟进,快审快结相关案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南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