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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改革 建起来 强起来 严起来

 

  2016年5月,芗城区委印发《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派驻全覆盖”的要求,在原有的21个派驻机构、34名行政编制、34个领导职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按照系统类别和部门工作特点,设置派驻机构15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单派驻纪检组5个,派出纪工委2个,实现区直单位派驻全覆盖。

 

 

  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履职能力

  芗城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问题式”业务培训,根据各派驻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惑等,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解疑释惑,帮助派驻机构干部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种好“责任田”。

  实行清单管理规范履职行为

  芗城区纪委指导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或负责单位的实际情况,逐一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共9类177项。责任清单内容涵盖督促所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纪依法履职,严守规矩和程序;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驻在或负责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了解廉政勤政情况,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等,让职责更明,“探头”更清。

  建立工作制度推进履职到位

  定期汇报制度。派驻机构每月填报《工作绩效监督单》,每半年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要工作、突发事件、问题线索、存在难题等及时报告。

  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派驻机构工作例会,由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汇报上阶段主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由委局主要领导现场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同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跟班学习制度。分批分期安排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到区纪委业务科室跟班学习,深度参与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已抽调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纪律审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等工作4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