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级信息公开 | 上级精神| 审查调查| 图片新闻| 县区信息公开| 廉政视频| 专题专栏

福建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

       近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尤权书记批示、全省党委督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刘学新指出,中央专门印发《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的深入贯彻,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顺利落实的重要举措。

  刘学新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中央《意见》的学习,着眼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增强督查工作能力。二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督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