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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委巡察组反馈第二轮巡察情况

       根据漳州市芗城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0日至3月19日,芗城区委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和区农林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日前,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巡察发现的问题。

  巡察期间,共召开座谈会3场,个别谈话65人(次),受理信访件1件,查阅文件资料622卷,调研走访5个单位,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23名,核对专项资金126项558笔1.2413亿元,共发现问题49个,移交问题线索15条。

  在巡察区委政法委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原班子决策功能较为弱化,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各政法单位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充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凸显;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费收缴较为混乱,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明显瑕疵;建设工程化大为小、未经验收直接结算工程款以及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区、镇(街)平安协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管理不规范,财务监管缺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在巡察区农林局党组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组履行主责主业的政治担当不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没有发挥好,党组成员集体领导意识淡薄,致使农林局成立两年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整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党建业务不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干部教育管理抓得不严,个别干部长期不在岗在位,部分党员严重违规违纪;变相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财务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把关不严,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据悉,区委巡察组对巡察期间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漳州市芗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