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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华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华安县水利局原副局长林炳林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7年春节前,林炳林在任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项目负责人、县水利局副局长期间,收受下属、工程承建商等管理对象所送的香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约13200元。因其还涉及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华安县纪委给予林炳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款项,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县纪委将组织专项检查,“1+X”成员单位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将严查快办、从严查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华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