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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漳州市龙文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蓝田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傅强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傅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8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燃油费14005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龙文区纪委给予傅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款项,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纪委“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继续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既要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要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处力度,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回潮复燃。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1+X”专项督查工作要求,立足职责,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督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巩固、再深化、再提升。(龙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