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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原农业局副局长蓝跃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浦县委批准,中共漳浦县纪委、漳浦县监委对原农业局副局长蓝跃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蓝跃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蓝跃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漳浦县纪委常委会、漳浦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漳浦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蓝跃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漳浦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