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选登】陈群伟:坚持挺纪在前 强化法治思维 确保实现纪法无缝衔接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2018-05-09 20:3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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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树牢政治担当意识,促进纪法相互贯通,切实维护好宪法和监察法尊严。

  ——要挺纪在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治高度考虑工作,全面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创新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推动廉政文化接地气。依托榜山镇“龙江颂歌”、东园镇“家风堂”等基地、浮宫镇“归田居”,深入挖掘弘扬本地传统廉政文化,弘扬崇廉尚俭风气。二是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规范谈话流程和管理,充分运用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四项谈话”,全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加强对留置对象的党性教育,从根本上唤醒党员意识;积极探索审理提前介入模式,确保审查调查政治性。三是拓展监督触角。探索试点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继续巩固深化下派村级党风监督员和非公企业廉洁帮扶监督员工作,持续推动市乡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访查活动,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确保所有公权力的行使都在严密监督之下。

  ——要纪法贯通,强化实践效果。注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一是突出完善制度。重点探索留置措施取代“两规”措施,健全完善制定出台市监察机关留置相关制度,为留置工作规划“航线”、铺设“指路灯”。二是突出规范流程。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探索制定一整套监察调查措施适用规范,理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流程,确保审查调查全程严肃、规范。三是突出纪法衔接。深度融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以实战演练探索相关工作流程,有效运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扣押、鉴定、留置等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实现执纪审查转化为依法调查。积极探索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着力促进法法衔接高质高效。

  ——要合心合力,促进深度融合。突出盘活执纪执法力量,发挥尖兵作用。一是深化干部融合。采取“打散、穿插”方式分配原纪委干部与检察院转隶干部人员,促进感情融合;推行“廉政家访”制度,采取集中家访和关键时间节点家访等方式,重点掌握纪检干部家庭环境、思想动态,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固化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教育,探索多方式业务学习方式,分层次组织岗位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与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进行结对共建优势,定期邀请闽南师范大学法管院教授开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法能力。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认真执行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回避、保密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程序,强化文明安全执纪执法,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者陈群伟,系福建省龙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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