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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庭审现场“变身”警示课堂

      “分别判处蔡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咚!当法槌敲响的那一刻,我的内心非常震撼。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漳州市芗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洪建顺在参加完区纪委监委组织的芗城区留置案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

  5月7日,芗城区人民法院对漳州市长运集团旅游分公司财务人员贪污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芗城区纪委监委按照因案、因人施教的原则,根据庭审被告人的单位、职务、案件性质等因素,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用身边鲜活事例开展面对面的警示教育。

  “这是一堂生动直观的警示课,触动很大、印象深刻,今后一定引以为戒,一定要绷紧纪法律之弦,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

  让庭审现场“变身”警示课堂,是芗城区纪委监委多年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芗城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通过组织案件庭审旁听、编制警示录、分类通报典型问题等方式,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此外,芗城区纪委监委还联合区检察院、区地方税务局等单位,着力打造廉政教育基地、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展板、高清液晶显示屏展播等形式,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做到学习有形、教育有声、震慑有力。2017年以来,全区党员干部到各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6300多人次。

  “十次开会学习,不如一次庭审旁听。组织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芗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