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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通报1起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华安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草坂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林、草坂村委会主任李福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华丰镇草坂村举行民俗庙会活动。其间,该庙会理事会邀请歌舞团进行歌舞表演,表演过程中出现艳舞等低俗表演内容。草坂村党支部、村委会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宣传引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对低俗表演进行劝导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草坂村党支部书记李建林、草坂村委会主任李福斌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移风易俗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本地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主动接受监督。各职能部门要找准自身职责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各村(居)要立足村规民约,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形成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共同发力的良好格局,不断巩固拓展移风易俗治理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既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也推进各地移风易俗主体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认真、较真、动真劲头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华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