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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华安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华安县人社局干部詹淑女、郑丽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游强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干部李鹏原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高度雷同、不切实际、照搬照抄等3起形式主义问题。县人社局詹淑女、郑丽娜等两名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材料除姓名不同外,其他内容高度雷同;且心得体会材料大部分摘抄网络文章,存在与人社局工作实际不相符的表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游强山撰写心得体会摘抄网络文章未作修改,对撰写心得体会敷衍了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干部李鹏原撰写的心得体会与网上材料高度雷同,照搬照抄网络材料。2018年5月,华安县纪委给予詹淑女、郑丽娜、游强山、李鹏原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2.华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答复群众信访问题时存在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官僚主义问题。2016年1月,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解决群众拖欠工资信访事宜时,以“多次与资方老板联系未果”为由,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并以“属地原则”来推卸劳动监察职责,并一复了之。此事被省政府办《督查专报》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华安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陈艺萍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对干部队伍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不”,严格按照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部署要求,聚焦其具体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以整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同步推进,以寸步不让、动真碰硬的劲头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上级文件照抄照转,撰写材料脱离实际照搬照抄,或由他人代写,以及搞“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散滥、民生项目脱离实际、“为官不为”等问题,从严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巩固拓展纠治“四风”的成果。(华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