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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推行社区公务卡 规范“小微权力”

        7月16日上午,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福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饶惠婷来到附近超市采购办公用品,付款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用预借的现金支付,而是拿出一张社区公务卡直接支付。

  今年4月,龙文区蓝田镇启动社区公务卡试行工作,按照“银行授信额度、单位(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主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方式,减少现金结算,规范社区支付业务。饶惠婷所在社区居委会是8个试点单位之一,试行期间社区居委会大额支出采用转账方式结算,原来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则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

  “以往现金支付我要先向镇三个中心申请预借现金,需要社区报账员、社区负责人、镇三个中心会计、镇包片领导、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等人审定签字,一个流程下来通常要1-2天,有时候比较急的,只能个人垫付,‘私款公用’。”饶惠婷表示,公务卡支付免去预借现金环节,节省了不少时间精力。

  而在蓝田镇财政所所长程婷婷看来,公务卡支付与转账支付相同,交易记录银行自动留存,交易双方身份确定,财务数据后台透明,解决了小额现金支出监管不细的问题。同时,使用公务卡支付还避免了紧急情况先由个人垫付的“私款公用”问题,公私资金严格分离,有效压缩了“微腐败”的空间。

  据程婷婷介绍,蓝田镇还出台了社区公务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的办理对象和流程、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基本程序,以及公务卡的支付、报销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办法还附上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13个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此外,为确保社区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公务卡,蓝田镇还组织了专题培训。

  在试行社区公务卡过程中,蓝田镇还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已成为主流,社区公务卡能否适应移动支付潮流,更加方便快捷支付呢?”一次座谈会上,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引起了大家的思考。随后,蓝田镇在尝试支持移动支付上进行了探索。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将社区公务卡与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绑定,并在公务支付时扫描二维码进行移动支付。报销时,将体现支付银行、账号、金额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账单截图打印作为附件,加上正规发票、清单小票等其他票据,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即可。

  “截至目前,8个试点社区通过公务卡共完成消费32笔,其中微信支付1笔。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社区公务卡推行工作,完善方案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公务支出透明度,确保规范‘小微权力’不留死角。”蓝田镇纪委书记成鹏强表示。(漳州市龙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