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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在社区“一桌餐”接受违规宴请问题的通报

  关于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在社区“一桌餐”接受违规宴请问题的通报

  各设区市纪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省直纪工委,各省直派驻纪检组:

  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石好荣,先后接受厦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蔡某、六桂堂文史研究会副会长洪某、湄洲湾北岸商会秘书长蔡某等业务关系人的宴请。在接受以上违规宴请中,石好荣均指定用餐地点为厦门市厦禾路一住宅区内的某陈酒养生收藏馆。2016年3月,厦门市纪委给予石好荣党内警告处分。

  石好荣接受宴请的场所即所谓的“一桌餐”场所,一般设在社区(居民区)内,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无税务登记,地点隐秘,为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披上了“隐身衣”。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强调,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这一典型案例的教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进入、不组织、不参与社区“一桌餐”,主动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踩“红线”、不闯“雷区”。特别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神经末梢”的监督作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一桌餐”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并接受群众监督。

  各职能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社区“一桌餐”的违规经营行为。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质量不合规、未经环评审批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桌餐”;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整治“一桌餐”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一桌餐”逃税、漏税行为;林业、海洋渔业部门要依法查处“一桌餐”非法买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产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社区“一桌餐”吃喝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倒查问责、通报曝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党风政风持续上升、社风民风持续上扬。

  省纪委将对“一桌餐”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591-12388。

  中共福建省纪委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