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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抓五重】 漳州:用好问责利器 压实政治责任

2017年11月,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在起草文件时未按上级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区民政局原局长戴炳煌在离任前未能履行好审核交接职责,被区纪委给予诫勉谈话。2018年6月,该区民政局原局长戴炳煌又因对该局违规发放津补贴122600元负领导责任以及其他个人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半年多时间,一名原任局长两次被问责。这是漳州市“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的一个缩影。

明责方能定责。漳州市从细化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入手,通过“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三张清单,为落实责任提供了“考核表”和“问责尺”,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虚化弱化等问题。龙文区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电子平台,推进履责主体照单履责、全程留痕、过程管理、动态监督。华安县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纵深发展“十项机制”,从清单定责、教育明责、背书担责等十大方面强化压力传导。东山县加强对“关键少数”进行“政治体检”,从政治立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三个维度进行考核,督促“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领头雁”作用。

与此同时,漳州市持续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党政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等工作,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定责才能更好追责。漳州市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先抓好市本级,再抓下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压力传导下去,管党治党“责任田”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敢于较真碰硬,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责任不落实,就要挨板子!这是市委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上有所呼,下有所应。据统计,落实“五抓五重”以来,全市共实施党内问责359人,给予党纪处分94人。

有的放矢、精准问责,这是漳州市落实《问责条例》的鲜明特色。

“华安县供销联社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送礼,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报支聚餐费用,党组书记、主任林坚毅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文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周发营、郭坑林业站站长黄艺辉、林政林权和防火办原负责人康聪荣等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区原农林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杨和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区农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志伟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诏安县官陂镇新坎村违反扶贫政策要求套取‘美丽乡村’专项资金50000元,用于虚造整村脱贫的经济指标,并进行贫困村整村脱贫上报,造成不良影响。镇党委组织委员胡钦水(新坎村包村领导)因对新坎村落实扶贫政策审核把关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整治不力、脱贫攻坚部署不到位、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精准地把问责的“板子”打到该负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身上。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让党员干部受触动、知警醒,明责履职、增强担当才是关键。对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及时跟踪回访,开展谈心谈话,促使被问责干部打通思想、放下包袱,积极履职,防止“一问了之”。这些都是漳州市各级纪委监委提升问责实效的规定动作。

“问责的板子打下去,责任的担子挑起来!在我市‘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经成为常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也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识”,漳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下一步,漳州市纪委监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打好重点督办、监管约谈、建章立制“组合拳”,对问责力度偏弱、问责不动真格、该问责不问责等地方和单位传导压力,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进行“双问责”,让问责制度的威力不断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