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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诏安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诏安县红星乡圆林村经济联合社主任许祖成违规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问题。2016年2月,红星乡圆林村经济联合社主任许祖成采取虚增培训人员及误工补贴的方式,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20700元,并将部分经费用于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及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诏安县纪委给予许祖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套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2.诏安县红星乡新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剑忠违规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问题。2016年2月,红星乡新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剑忠采取虚增培训人员误工补贴的方式,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12220元,并将部分经费用于公款吃喝和支付其他费用。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诏安县纪委给予许剑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套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3.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汉坤、村干部吴仲林骗取扶贫资金,村委会主任吴清松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9月,在上报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梅洲乡梅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汉坤、村干部吴仲林,利用职务便利,明知本人不符合条件,还将本人列为补助对象,分别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梅洲乡梅东村村委会主任吴清松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明知其母亲吴某不符合条件,仍将其列入造福工程补助对象,致使吴某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15000元。因吴汉坤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梅洲乡纪委给予吴汉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吴清松、吴仲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4.诏安县霞葛镇华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江松辉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2月,霞葛镇华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江松辉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名亲属列入低保补助对象,并违规领取低保补助资金24567.8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霞葛镇纪委给予江松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款项全部予以退缴。

  5.诏安县深桥镇埔上村扶贫信息员陈数榕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深桥镇埔上村扶贫信息员陈数榕在贫困户动态管理中,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该跟踪上报而未跟踪上报、该发现而未发现有关问题,致使该村贫困户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11月,深桥镇纪委给予陈数榕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以“五抓五重”为工作标准,推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紧盯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等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诏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