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级信息公开 | 上级精神| 审查调查| 图片新闻| 县区信息公开| 廉政视频| 专题专栏

南靖:通报3起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南靖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县燃气管理站站长李德强受贿问题。经查,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间,李德强在担任县燃气管理站站长期间,利用负责全县燃气供应资格证书的审批办证、年检及具体从事燃气行业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合计人民币27599元。2018年4月,李德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奎洋镇仙岭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尤益铮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经查,2017年1月23日,奎洋镇仙岭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尤益铮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委会向村民收取的山地承包金22000元,用于支付本人承包的道路硬化工程工人工资,直至2017年7月5日,才将上述挪用的22000元款项归还仙岭村村委会。2018年5月,尤益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山城镇碧侯村村委会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问题。经查,2014年10月17日,山城镇碧侯村以盘活村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为由,研究决定以每平方米150元单价将原碧侯小学篮球场的地上物及土地使用权永久性转让给村民卢某超。2018年4月18日,县国土资源局对碧侯村村委会的上述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没收碧侯村村委会违法所得人民币68208元。卢振海作为碧侯村村委会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王水城作为碧侯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卢振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水城受到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责任感,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干净做事、廉洁为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民生领域整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惠及民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民生领域的“黑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南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