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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

      近日,东山县委巡察办印发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问题移交办理事项督查的通知,对已完成的五轮巡察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据悉,自2016年底东山县委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已完成五轮巡察12家单位,反馈巡察发现问题218条,已整改到位145条,需长期整改6条,巡察期间通报一起干扰巡察工作问题典型案例。为保障巡察整改落实到位,问题移交如期办理,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过程,解决问题关键在整改。此次督查剑指整改重点难点,围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整改是否避重就轻和追责问责责任人员、追缴违规款项是否到位及整改材料是否真实等6方面,将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清单与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进行对照,逐一核实,逐一对账销号。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约谈落实巡察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并进行通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巡察是诊病,整改是治病,只巡察不整改,病是不会自己好的。抓好巡察整改,是对症下药的过程,药下对了、量下足了才能够真正解决被巡察单位的沉疴宿疾。”东山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东山县已成立3个督查组,展开对12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督查。(东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