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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冲破“关系网” 打掉“保护伞” 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龙海市程溪镇浮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许俊堂参与恶势力集团并充当‘保护伞’,2018年3月,许俊堂被开除党籍;近日,因寻衅滋事罪,许俊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查处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问题等三个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您好,我们是佛昙镇的纪检干部,如果您有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为,请及时跟我们联系……”8月上旬,随着伏季休渔期的结束,佛昙镇纪委深入岱嵩村码头、先锋村渔街向渔民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这是漳州市开展基层大走访的工作场景之一。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找伞”“拔伞”是关键。漳州市进一步健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短信等举报平台,拓宽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走村入户大走访、开展扫黑除恶问题专项接访等形式,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市开展走村入户大访查,县(市、区)纪委书记走访乡镇、乡镇纪检干部走访村(居)实现全覆盖。芗城区纪委监委在各镇(街)设置专门的举报箱和接访场所,及时优先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信访举报。

  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协作机制。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会商研判等协作配合机制,同步跟进、逐案清理政法机关侦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党纪政务责任。此外,积极发挥县区纪委中坚作用、乡镇纪委尖兵作用和村级党风监督员前哨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律执行到位。

  为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漳州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四同”工作机制,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辖区党政主体“同摸排”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执法机关“同查处”机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法律责任与纪律责任“同追究”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39件,立案34件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要敢于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深挖彻查上紧抓不放,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常抓细抓长,坚决斩断利益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