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立行贿人档案 记录在案 处处受限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2018-09-14 11: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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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6日下午,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国章犯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在此前的5月11日,郑国章的主要行贿对象、龙海市委原台工办主任吴志鸿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已被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以往,行贿人员往往只是充当配合调查询问的证人,而现在我们可以依法采取有关措施。”龙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郭武俊在该案查办经验交流会上介绍,2017年12月29日,龙海市监委挂牌后的第二天,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吴志鸿展开调查。重要涉案人员私营企业主郑国章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却因涉嫌共同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于今年2月2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3月24日被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与此同时,郑国章有关信息被录入龙海市行贿人员信息系统。

  市监委挂牌成立以来,漳州市纪委监委在重点查处贪污受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行贿人员电子档案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纪检监察工作,推动行贿受贿一起查,为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龙海作为率先推进该项工作的县级市,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规范完善的建设思路,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案卷、电子档案,精准分类行贿人员,分批次采录工程建设、医药购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行贿人员信息,包括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违纪类型、涉及问题、涉及案件、涉及领域、处理结果等,初步建成了行贿人员电子档案信息。

  截至目前,龙海市纪委监委共收录行贿人员423名,涉及部门、单位50多家,包括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国企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主等;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16人次;通过分析研判,共处置行贿人员91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严重警告1人,移送司法1人,诫勉谈话12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置73人。

  “透过数据样本,分析问题原因、对比数字变化、把握发展动态,不仅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预警防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行贿被记录在案者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将受到影响;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分析有关行贿人信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服务审查调查工作。

  曹某亮就是其中一例。曹某亮,原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在湖北恩施开公司,做起了中小学校服生意。2015年12月10日,因涉嫌行贿罪被恩施有关机关刑事拘留。经查,为开拓和维护市场,他分别送给原恩施州教育局局长冉某22万元、恩施州教育局后勤办主任刘某12.9万元、周某2万元……如今,龙海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已开除其党籍。

  曹某亮被纳入行贿人档案后,有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对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又发现了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目前相关人员已被处理。(杨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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