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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委巡察组反馈第七轮巡察情况

       根据福建省诏安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至6月,县委分两批次派出8个巡察组分别对发改局、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粮食局、统计局、金都工业集中区7个单位和红星乡、深桥镇2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何德发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并提出整改问题和线索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何德发强调,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进行“政治体检”,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把脉问诊、祛除病根、治病救人的作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进行反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督促检查,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研判、组建专班、从严查办,增强巡察的威慑力和警示效果。要深化建章立制,着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要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创新方式方法,锻造巡察队伍,确保县委巡察高质量推进。

  县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发改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局班子抓大事议大事缺乏全局性,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不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执行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执行公车配备、管理制度不规范,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等现象仍有发生;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未抄送组织部门备案;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报销手续不完整、违规连号报销办公用品等问题;部分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经信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存在以政代党的问题;党性教育意识薄弱,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费收缴不规范;对直属企业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重制度轻落实的问题;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直属企业疏于管理,直属企业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现象频发、随意制定工资发放标准;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受处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异地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公车管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长期借用直属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混乱;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违反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公款私存、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债权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司法局党支部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够,对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不到位,安置帮教工作弱化,普法工作办法不多、谋划不够。局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没有严格按标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落实省委“五抓五看”、“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对公证处和律师所监管不力;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报支手续不规范、公款购买土特产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超编制配备人员,社工招聘及续聘手续不规范;执行报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严格。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红星乡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思路不清晰,利用品牌优势发展经济的能力不够强;政治意识不够强,存在制定的文件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对省委巡视整改意见自查自纠搞变通等问题;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理论学习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乡党代会选举不严谨;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补贴、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仍然存在。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因人预留岗位问题;扶贫领域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廉洁风险较大,存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下属农场资金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财政局党总支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总支领导核心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没能带头落实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思想建设有差距,学习制度不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面化形式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省委“五抓五看”“一岗双责”不到位,对绩效奖金发放监督把控不严;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到位,报支手续不规范;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违规发放津贴、奖金及各种费用,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公车使用管理执行不严;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人员混编混岗,临时人员聘用不规范,借用人员自定薪酬;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评审中心管理不到位,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金都工业集中区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精神不及时不到位,自行制定的文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理论学习走过场,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非公企业党建推进不力,党支部长期空转,“三会一课”制度和党费缴纳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制度不健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力度不够,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报销手续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及各类费用仍有发生;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资金管理不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粮食局党总支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局班子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缺乏政治领导力,党总支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党性教育不强,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述责述廉流于形式;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缺乏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监管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局本部及其下属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等问题仍有发生;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及下属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统计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局领导班子分工不细,职责不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担当意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存在以政代党、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现象;基层组织建设不强,组织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述责述廉流于形式,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公款报销不合理开支、公车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报支出差费用、慰问金支付手续不规范、会议和培训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干部使用不规范,人员安排存在廉政风险。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深桥镇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党性教育不强,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建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依然存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审计部门提出的财务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相关制度不健全,管党治党宽松软;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选人用人不规范,程序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缺失,违规出借巨款给私人企业;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村级项目建设实施不规范,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混乱。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诏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