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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让“探头”更管用 监督更精准有力

    “漳州市人防办党支部核心作用不够明显,‘三重一大’议事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发挥总揽全局和监督协调作用。”近期,漳州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市人防办党支部及其成员单位市人防执法支队、市人防指挥信息中心、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开展年度内部巡查,共发现问题5类20项。根据巡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这是漳州市纪委强化派驻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漳州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探索监督常态化之路,使派驻“探头”更管用、监督更精准。

  聚焦主责主业 开展“组合”监督

  “县福利院存在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日前,华安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开展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相关问题线索。

  这是华安县落实派驻机构问题报告机制,对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或精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一般问题常规报、敏感问题随时报、重要问题专题报、突出问题及时报”要求进行报告的一个事例。

  通过问题报告机制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利用限期整改函推动专项检查,强化跟踪督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漳州市各级派驻机构打出监督“组合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今年5月,东山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在对县国土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局存在驾驶员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补贴等11个问题后,随即发出一份限期整改函,督促该局清退违规开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存在问题的4个镇国土所长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为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震慑作用落到实处,漳州市各派驻机构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主动接力跟进,强化跟踪督查,推进整改落实。

  “通过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专项约谈、督促专项整改、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实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建章立制,推动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无缝对接。”龙文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来,龙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方案,强化对34个已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跟踪督查,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紧盯关键环节 开展“嵌入式”监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主动提出辞职并解除聘用合同,不能给予经济补偿。”日前,长泰县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卢组长在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时,对驻在单位的决策提出监督意见。

  像长泰县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这样,通过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对驻在单位进行靠前监督,也是其他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常态。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必须找准切入点,要把监督“嵌入”被监督单位重点工作推进的全过程。漳州市各派驻机构全面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找准驻在单位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调研督导、专项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决策、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南靖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开展涉农领域专项督查,对相关单位的涉农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此外,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机构及时向党委(党组)发出通报,该提醒的提醒,该建议的建议,该追责的追责,督促相关人员立行立改。同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一对一”登记造册,并视情“回访”,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抓早抓小 开展“预防”监督

  “作为单位的负责人,你要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并严格落实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在单位工作人员变动的情况下,要及时按照规定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日前,芗城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针对区水利局下属某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约谈单位负责人。

  “我一定吸取教训,认真整改,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犯类似错误。”该单位负责人当即表态。

  漳州市各派驻机构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集体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预防”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各派驻机构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及时组织梳理分析,并将结果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进行反馈,督促其采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漳州市坚守职责定位,建立会商指导、挂钩联系、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同向发力、协作互动,共同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中。

  “纪检组在日常监督中,经常提提醒、红红脸,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让我们时刻感受到纪检组‘在身边’。”一名县直部门负责人表示。

  派驻纪检组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漳州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派”出权威,“驻”出长效。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656,立案288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8人,真正让派驻监督“长牙”“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