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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展村级巡察 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漳州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结合基层实际,抓住巡察的内在要求和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开展村级巡察工作,剑指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深挖细查“雁过拔毛”“小官巨贪”、动扶贫“奶酪”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巡察促进村民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走好巡察工作“最后一公里”。

  形式多样 精准发现问题

  龙文区委交叉巡察组进驻蓝田镇蓝田村共发现问题13个,进驻郭坑镇篁卿村共发现问题16个,进驻郭坑镇扶摇村共发现问题18个……

  针对基层巡察力量有限、“熟人社会”干扰等问题,漳州市、县巡察机构在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中,区分问题较多、问题一般、问题较少的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交叉运用常规、提级、延伸、联动、“点穴式”等巡察方式,打好“组合拳”,高效精准发现问题。

  华安县采取“1+N”的巡察方式,即巡察一个乡镇时延伸巡察3个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级党组织,巡察一个县直部门时延伸巡察1至3个资金项目多的村级党组织,一竿子插到底。

  诏安县探索创新“联动式”巡察,即县委巡察组对乡镇开展巡察的同时,抽调乡镇纪委、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乡镇巡察小组,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乡镇党委具体负责,选择经济总量较大、信访矛盾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组织软弱涣散的1-3个建制村同步开展村级巡察,实现上下联动,互通共享。

  龙文区创新巡察模式,采取区委巡察组直接进驻巡察和授权镇(街)开展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

  精准靶向 深挖“微腐败”

  “巡察发现,新坎村存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言堂’现象……”

  2017年10月,诏安县巡察新坎村时发现村两委及配套干部问题线索17条,挖出村两委及配套干部共17人的“抱团式”腐败问题。最终,该县纪委对包括村主任在内涉嫌违纪的10名新坎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为提升村级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漳州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到哪里巡察”,把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信访举报多、惠民专项资金多、征地拆迁项目多的行政村列入优先巡察对象,重点发现在确定扶贫对象时优亲厚友,在落实扶贫政策资金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以及挪用挤占、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不严,村干部参与或插手工程建设等“微腐败”现象。同时,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深入了解,边巡边移边立。

  “群众关注什么、反对什么,我们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村级巡察监督”漳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巡改结合 巩固巡察成果

  2018年3月至4月,南靖县委巡察三组在对奎洋镇党委开展巡察时,延伸巡察了5个重点村(社区),发现仙岭等村存在坐收坐支、月库存现金超限额幅度较大等问题。巡察组通过进一步深入摸排,发现并及时移交仙岭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尤某违规管理现金、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线索。

  经调查,2017年1月23日,尤某利用其担任仙岭村报账员的职便,以春节临近其个人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挪用仙岭村村委会向村民收取山地承包金22000元,用于支付个人承包工程工人工资。直至2017年7月5日,尤某才将上述挪用的22000元款项以冲抵村务支出(家园清洁劳务费及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费)的形式归还仙岭村村委会。2018年5月,尤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市既抓住“发现问题”这一生命线,也抓实“解决问题”这一落脚点,实行边巡边改,对情节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立巡立改;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好制度笼子,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华安县委巡察组在对高安镇巡察的基础上,延伸巡察了高安村、三洋村和平东村三个村党支部,发现了乡镇“三个中心”履职不到位、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立即督促高安镇整改。

  高安镇针对巡察反馈的以上问题,在原有“三个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中心职能进行完善提升、拓展延伸,率先在全县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农村集体会计事务监管中心、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和村级公章监督服务中心等“四个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效规范全镇各村村务。

  此外,漳州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强化巡察回访,全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履行整改责任情况以及取得的实效,巩固巡察成果,形成持续震慑。如芗城区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已巡察过的村级党组织,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检查督促巡察整改情况。

  “发现问题,强力查处是一方面,但更重要是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筑强村级堡垒。”漳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村级巡察不搞一巡了之,更要注重被巡单位整改和巡察成果的转化利用。”

  据悉,自2016年6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全市共对4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648个,问题线索389条,立案180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移送司法12人。

  “通过探索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村级巡察,把‘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传递到基层,植入百姓心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叶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