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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群众来访一件都不能落下

     “登记手续规范,态度又好,感觉自己反映的问题很受重视……”走出诏安县深桥镇纪委接访室,信访人老许回头望了一眼悬挂在墙上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流程,回想着镇纪委干部的热情接待,他深深呼出一口气,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这是诏安县各乡镇纪委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一个缩影。

 “群众来访是对我们的信任,对于群众来访,要按照流程认真做好接访工作,暖言热茶,善于从与群众交谈中发现问题线索。”诏安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沈瑾瑜表示。

  今年以来,诏安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流程。工作流程要求各乡镇纪委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来访接待。接访人员当场确认来访人员信息,对其反映事项进行研判,确定是否给予受理。群众来访反映的事项一旦被乡镇纪委受理,即进入受理流程。所反映的事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乡镇纪委依纪依法给予登记,并向来访者了解被检举人的相关信息、违纪事实,以及来访的目的和要求等情况。详细登记后,来访接待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信访件来源和反映问题的性质进行汇总分类,报送给乡镇纪委书记。

  与此同时,对反映本级乡镇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件,由乡镇纪委书记本人确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上报县纪委监委领导审核把关。了结的信访举报件,需经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审批同意,调查处理结果向来访举报人反馈。完成全部工作流程的信访举报件,及时立卷归档。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不能“一送了之”。乡镇纪委同样要做好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转送本乡镇职能部门处理,同时动态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及时向来访人反馈。

  “信访举报,是群众送上来的工作,群众来访一件都不能落下。”诏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云生表示,“乡镇纪委处在反腐第一线,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快查快办,及时反馈,真正做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据统计,今年以来,诏安县各乡镇纪委共接待群众来访32批次,其中业务外23件,业务内9件;查实4件,转立案1件,反馈满意度逐年提升。(诏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