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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挥处清风扬——漳州着力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纪实

日前,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我市平和、诏安、云霄县之际,市委指派3名市直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带领这三个县的县委巡察组,对诏安县公安局、云霄县公安局、平和县财政局开展“联动+提级+交叉”复合式巡察,推动省市县三级无缝对接,形成“兵团作战”的规模震慑效应。

十届省委第二轮、第三轮、第五轮巡视,漳州共派出14个联动巡察组,配合省委巡视组,对6个县(区)42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已反馈问题137个,移交线索27条,立案4件,党纪处分4人,清退各类款项2000多万元。

去年以来,漳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序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提高政治站位——民有呼 巡有应

“水泥路修好了,农贸市场整顿了,公厕、沟渠也清理了……”谈起如今村“两委”的战斗力,漳浦县官浔镇锦江村村民何太原啧啧称赞,“‘正港’好!”

而在漳浦县委巡察组进驻官浔镇之前,因家族积怨,锦江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自为政”,村公共事业一度几乎停滞。正是巡察,推动了锦江村“向好”的改变。

市委把聚焦民生热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一个关键举措,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巡察工作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巡察工作关注重点,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

“我的养老金数额与宣传单上说的不一样。”东山县铜陵镇铜兴村陈大爷火急火燎地找到巡察组反映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查!” 东山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决定将巡察工作向铜兴村延伸,查出铜兴村村委会副主任黄某挪用村民养老金等问题。

聚焦扶贫领域、惠民政策落实、补齐民生短板等热点难点问题,漳州优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少数”开展巡察,推动解决一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采取虚增培训人员及误工补贴的方式,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20700元,并将部分经费用于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及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诏安县纪委查处了该县红星乡圆林村经济联合社原主任许某某违规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问题,并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

循着民声去巡察。2018年,漳州巡察扶贫领域共移交问题线索197条,其中立案80人,党纪政务处分78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领域移交问题线索11条,其中立案5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

创新巡察方式——“巡”深入 “察”透彻

“死人仍在按月领低保。”漳州市交叉巡察组巡察龙海市民政局时,一位群众听说巡察组干部大多来自外县,便直言不讳地反映了该线索。巡察组顺藤摸瓜,发现了民政局低保评定、核销及殡葬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而在以往,群众面对“熟悉”的当地巡察组成员,总是“言有所讳”,线索有时就“戛然而止”,给巡察工作带来了不少阻碍。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但熟人社会,又往往会对巡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干扰。在做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等的基础上,漳州根据被巡察对象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灵活运用“交叉式”“提级式”“点穴式”“联动式”等巡察方法,做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特点,漳州强化市级统筹,在全省率先开展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监督难题。为进一步凸显工作成效,在开展交叉巡察中,漳州坚持交叉巡察组受市县两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双重领导,组长、副组长由市县两级双授权,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情况双汇报的“双领导”“双授权”“双汇报”做法,同步推行提级部署、提级反馈、提级督办“三个提级”工作法,穿插运用“交叉+联动”“交叉+专项”“交叉+提级”等模式,较好提升了交叉巡察的工作成效。

目前,全市共完成五轮县级交叉巡察,已反馈问题351个,移交线索116条,立案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交叉巡察平均移交问题线索数量是非交叉方式的4.1倍,其中移交县管干部问题线索43条,是非交叉方式的3.3倍。

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在创新巡察方式的同时,漳州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巡察向重点村(社区)延伸,去年8月,市委出台《关于对村(社区)开展巡察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巡察方式、工作方法、巡察步骤等进行规范,为村级巡察工作指明了全新的“路线图”和“方向标”。

华安县通过巡察重点村,发现黄枣村村主任拉票贿选问题,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一职。

平和县结合村级换届对256个村(居)开展财务专项巡察,取消32名不符合条件的在任村干部提名资格。

截至2018年12月底,漳州共对49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发现问题648个、问题线索389条,立案181人,党纪政务处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市1947个村(社区)党组织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

突出标本兼治——管长远 治根本

“不作为、慢作为!”针对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平和县芦溪镇立行立改:镇村干部按照老、中、青搭配成立两支“芦大线牛头桥至龙岭段公路改建工程征迁组”,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征迁工作,仅用8天时间,就将300多亩土地征用下来。

“要是在之前,没有两三个月,拿不下来。”芦溪镇人大主席老杨叙述,“巡察带来压力也带来动力,领导带头改变作风,干部群众也跟着改变。”

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漳州按照“具体问题重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苗头问题早提醒、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努力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较好地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对巡察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漳州巡察机构认真研究‘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委通过对教育部门的巡察,推动解决3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等24个问题。

云霄县针对巡察发现的“吃空饷”等共性问题,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东山县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教育系统行政化等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公开竞选学校校长等改革性意见。

南靖县政府针对巡察发现的低保补助违规发放问题,建立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贫困户,低保户认定标准。

“在督促被巡察单位巡前即知即改、巡中立行立改、巡后全面整改的同时,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同步开展回访、察访,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绝不允许整改流于形式。”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懈努力下,2018年,漳州市、县两级已巡察党组织317个,反馈问题3610个,已整改3564个;移交问题线索596条,处理322人,其中立案2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清退款项4580万元。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831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214条,推动建章立制2128项,进一步巩固了巡察成果、扎牢了制度笼子。(闽南日报 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