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一年来】监督是一种保护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       2019-03-22 17:5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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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村干部初核低保户,对新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复核,录入低保工作台账……这就是华丰镇政府劳务派遣的民政员黄玉珍日常的工作内容。平凡岗位上的她,没想到会和“监督”产生如此密切的联系。

  2016年11月,黄玉珍成为华丰镇民政员,正值全国上下正在如火如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低保户、特困户新增和复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她发现,在准入工作中,各村民政员初核不准确、村主干把关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被退回大量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特困户申请也是各村的通病,因此华丰镇民政办往往要投入许多时间、精力和人力开展复核工作,有时由于无法兼顾多头,难免会出现一些小纰漏。此外,村里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也给黄玉珍的工作带来困扰,一些村民时常到镇民政办反映村一级对低保户初核不公正、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等问题,甚至出现一些困难群众向工作人员哭诉,请求纳入低保户。

  2017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铺开,2017年12月,华安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2018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监察法》,监察法一通过,县纪委监委就通过发放单行本、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通过学习,黄玉珍了解到,她属于6大类监察对象中的第二类,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前她总认为自己一不是党员二不是在编公务员,监督与她关系不大。现在监委成立了、监察法出台了,她也成为监察对象了,她时常提醒自己:今后在工作中得绷紧法纪这根弦,更加严谨细致,按照程序,规范做好低保工作,避免出差错。

  随着监察委成立,县纪委监委开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也不断加大,各种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涵盖民生领域,都与黄玉珍产生交集,她不仅经常作为被监督者接受检查,也时常作为检查组成员参与督查。在检查中她发现,因为受监督而改变的,不止她自己,还有各村的民政员。他们经常主动打电话咨询低保户准入相关事宜,初核工作、动态管理做得比以前认真多了,遇到把握不准的情况也会主动请镇民政办提前介入、共同甄别。此外,在监督压力的渗透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的工作作风也明显转变,在低保户、特困户的准入工作中,随意性减少了,程序规范了,公开度、透明度都增加了,村民对“人情保”、“关系保”等方面的意见明显减少。这些变化,从2018年全镇各村低保户、特困户复核工作中,不予列入的比例较2017年大幅度下降,以及村民到镇民政办来反映问题大大减少等现象中可见一斑。

  黄玉珍切身体会,监督是一种保护,成为监察对象后,她时时提醒自己不踩红线,此外,各村的民政员成为监察对象后,增强了自律意识,提高了自我要求,推动低保户、特困户的认定、复核越来越规范,使她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最重要的是让困难群众真正受益。(林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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