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级信息公开 | 上级精神| 审查调查| 图片新闻| 县区信息公开| 廉政视频| 专题专栏

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长泰县枋洋镇演柄村违规挪用村民的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长泰县枋洋镇演柄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四海主持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于2015年5月违规将村民申领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以农田承包款名义收到村委会,作为村财收入用于新建村部,侵占基层群众补助资金。2019年5月,张四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退还。

  南靖县龙山镇人大主席肖登峰违规套取培训专项经费问题。2016年6月至10月间,肖登峰在担任南靖县和溪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分管“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职便,违规套取培训专项经费计6700元,用于个人费用支出;违规套取培训专项经费18400元作为他用,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4月,肖登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收缴。

  龙海市榜山镇民政办主任吴大道在低保金发放中作风漂浮、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9年间,吴大道工作不负责,不正确履职,对榜山镇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将两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违规发放低保金共计27564元;对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多发低保金共计97257元。2019年10月,吴大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