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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建议书挽回500万

  7月17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蔡塘古地石旧村改造施工现场一片热火朝天,项目工作人员对照新制定的《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图》和《旧村改造资金拨付审批表》,对新提交的征迁协议进行快速审核。

  有图可依,依表审核,“一图一表”约束的形成,还要从湖里区监委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说起。

  去年11月,湖里区监委立案查处区属国有企业国投集团下属征迁服务公司部门经理陈炳坤贪污、受贿案件。经查,陈炳坤利用其负责征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被征迁户柯某采用虚报手段骗取征迁补偿款30余万元。

  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涉案征迁补偿协议里只有4家小微企业工商材料、伪造的租赁协议、委托授权书等材料,而这4家小微企业从未租用过柯某被征拆厂房场地,并不符合征迁补偿要求。

  “只要细看再加上实地核查,就会发现破绽百出。”在办案人员看来,陈炳坤与柯某的虚报手段并不高明,但审核权限集中、监管环节缺失,让这份协议“一路畅通”,并最终套取到补偿款。

  该案的查办,暴露出征迁领域风险点,区监委结合审查调查工作“解剖”个案,向国投集团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建议书直指征迁工作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推动规范化管理、健全岗位操作流程、整合内部监督力量等整改建议。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国投集团从制度入手抓整改。“我们对项目的商谈、审核、拨款等环节进行重新设置,避免出现权限过大的情况,内部审核把关也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黄晓兰介绍道,特别是针对现场审核可操作空间大问题,与区征收办对接沟通,建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人口产权认定、经营性店面补偿等工作流程,制定《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图》《旧村改造资金拨付审批表》,确保标准清楚、记录清楚、金额清楚。

  制度完善先行,思想认识也要跟上。国投集团召开征迁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大会,现场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并对征迁服务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鼓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气神投入一线工作。

  监察建议书并非“一发了之”,湖里区监委压实案后整改压力,督促征迁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全面倒查,重新审核征迁资金发放情况,共追回或核减不符合规定的征迁补偿款、奖励金500余万元,有效挽回财政损失。近期,区纪委监委根据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失职失责的3名区属国有企业干部党纪政务立案。(本报通讯员蓝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