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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0|漳州:深化标本兼治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福建省漳州市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强化监督效果、推动成果运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推进当下改、重点盯、长久立,形成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当下改,压实整改责任

  如何防止落实整改“雨过地皮湿”?关键是要把责任压实、把问题盯紧、以实效说话。漳州市把巡察整改列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既提纲挈领又纲举目张,发挥激励和约束两方面作用。

  芗城区建立问题台账管理机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使巡察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长泰县通过约谈等方式,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充分掌握整改任务、整改进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与此同时,漳州市建立“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工作机制,深化同题共答的政治自觉。巡察前,引导各级党组织对照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未巡先改,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巡察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四类问题”,开出即知即改“药方”,“短平快”解决问题,以立竿见影效果回应群众关切。

  “未巡先改与边巡边改相结合,让各单位从被动接受巡察转化为主动自查整改,实现了‘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漳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点盯,跟踪整改落实

  漳浦县纪委监委将查办的两起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县干部学习。这两起案件的问题线索都来源于县委巡察。巡察成果共享、巡察和审查快速联动,得益于该县建立的“会诊”制度。在每批次现场巡察结束前,漳浦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与巡察组进行线索、证据讨论分析,及时锁定线索、固定证据,提高线索质量。

  2020年以来,漳州市着力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为主、巡察组协助、巡察办跟踪的“四方联审”监督模式,形成巡察整改联动监督链条,守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条生命线。

  南靖县由县委巡察组、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组成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巡察整改情况介绍、查阅资料、问卷测评等形式,检查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过关心理”,维护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长泰县适时启动巡察整改“回头看”,对31个完成整改的单位杀个“回马枪”,着力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欠账”、虚报瞒报的“假账”和整改过程中衍生出的“新账”,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长久立,提升整改成效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社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龙文区蓝田街道印发了《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等3份文件,并在社区中推广公务卡和政府采购,提高社区公务支出透明度,确保规范“小微权力”不留死角。

  为防止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一阵风”、“走过场”以及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等不良现象,漳州市紧盯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深化标本兼治。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着力释放巡察整改“红利”。针对巡察发现市属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薄弱等的突出问题,漳州市委把2020年确定为“市属国企制度建设年”,推动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修订出台制度共382项。

  与此同时,漳州市通过专项整治,让一些领域性、系统性突出问题逐步“祛病除根”。市住建局开展城市污水排查专项整治,加快管网建设改造,加强设施维护管理,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出水水质一级A标准排放;市林业局开展退养还湿去功能化专项行动,促进全市林业系统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

  “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漳州市将进一步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漳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漳州市纪委监委漳州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