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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进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9月,陈进四在担任漳浦县市容管理处主任,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此外,陈进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陈进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卢明违规收受礼品和购物券、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0年,卢明在担任龙海市粮食局局长,市发改局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和购物券。2014年12月,经卢明审批同意,龙海市粮食局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发放干部职工补贴。此外,卢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卢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陈建忠违规收受礼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至2018年,陈建忠在担任诏安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洋酒、字画等礼品。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陈建忠违规占用一间42.57平方米的接待室供其个人使用,并另设虚假办公室企图规避检查。此外,陈建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陈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等多种情形,不仅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反对特权行为,带头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坚决纠治拍脑袋决策、落实工作喊口号、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当前要紧盯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主动跟进监督、做实监督,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要深化“一县一清单”治理,靶向纠治“四风”顽瘴痼疾,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聚焦“小切口”,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老问题,以及收受电子红包、“一桌餐”“吃公函”等新表现。要贯通协同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不断提升“1+X”监督实效。要突出纠树并举,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打造具有漳州特色的作风“名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着力解决制度空白、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用优良作风凝聚强大正能量,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