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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二轮第一批巡察、第二轮县级交叉巡察展开 16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采取“常专结合”“板块轮动”“市县联动”的方式,对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党组、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漳州技师学院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县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对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等9个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龙海区、诏安县等2个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开展“常规+专项”巡察的时间为40天左右,开展专项巡察的时间为20天左右。日前,16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开展专项巡察的巡察组重点受理营商环境领域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此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