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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永智(正处长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州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永智(正处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永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甘于被围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拨款、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沈永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永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