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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的学与做

黄志丽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编者按:时代楷模、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是近年来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又一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她长年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饱含为民深情,倾心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始终胸怀公平正义,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爱戴。

  2014年,省委作出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今年4月28日,省委书记尤权在会见电影《知心法官》主创人员时,要求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政法干警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弘扬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昂扬锐气和奋发朝气,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目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新福建建设。“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宣传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中,专门推出《信仰的力量》专题报道,讲述党员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故事。

  将人生的信仰化成奉献的力量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学生时代的黄志丽,心中曾藏着侠客情结。“躲在被窝里,支着手电筒,看《笑傲江湖》,最喜欢爽朗仗义的令狐冲。”她说,那时,她迷上了金庸构建的武林世界——仗剑江湖,匡扶正义,意气风发。

  从对匡扶正义的追求,到投身司法工作,黄志丽逐渐升华着自己的人生信仰与追求。1995年,她毅然放弃高薪优职,报考芗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半个“门外汉”,她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那时,母亲大部分时间都在住院。夜间陪护时,我就在病床旁支一张陪护椅,开着小手电夜读。”当时的她,要跟4个审判员,白天整理材料、装订卷宗,晚上做家务、照料母亲。

  她咬着牙,先后完成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学业。她还努力把自己培养成杂家。多年来,她主动学习心理咨询师课程,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并将其运用于日常工作当中。很快,她就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基层法官。

  1999年,黄志丽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牢记着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与宗旨意识,她将全部身心投入工作。

  自2002年任助理审判员办案以来,她累计审结民商事案件519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点评】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不能停留在嘴巴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提升业务能力,才能在岗位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必须有缜密的逻辑;每一起案件的审结,都有一种获得成就感的满足和喜悦,这个过程体现了价值衡量的美妙、利益博弈的精巧,我时常陶醉其中,乐趣无穷。”黄志丽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执着,溢于言表。

  其实,她也曾面临诱惑。

  2005年,黄母住院3个月,花费18万元。黄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恰巧,有企业对她有意,高薪聘请她担任法务。

  身边也有朋友劝她:“以你现在的名望,去个律师事务所坐镇,就是块活招牌啊!由你开价,何必在体制内累死累活?”

  不过,黄志丽最终选择坚守法官岗位:“我热爱法官这项工作。”

  近年来,有些基层法官选择了离开,网络上时有颇具个性的法官辞职信流传。黄志丽理解同行的选择,但信念不改:“如果我们这些骨干都走了,谁来为基层司法工作挑大梁?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需要我们这一代法官的坚守和奉献。面对改革的大潮,我将同全国法官一道,义无反顾,砥砺前行!”

  如今,她每月工资不到4000元,骑着“小电驴”,住着60平方米的旧房子。

  【点评】共产党员需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党员要讲奉献,一时奉献不难,难在将奉献作为终生的事业。只有信念足够笃定,才能任凭风吹雨打,我自不忘初心。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摘自《中国共产党章程》

  在群众眼中,黄志丽并非高高在上的法官,而是“丫头”“闺女”“妹子”。

  “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时刻记住群众的难,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努力让自己成为暖心法官。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伤的老人左腿粉碎性骨折。经办中,黄志丽得知,老人独居,无人照料。为此,她一边忙着找肇事者协调赔偿事宜,一边自掏腰包,为老人垫付聘请护工的费用。

  结案后,出于对老人的牵挂,黄志丽一有空就到村里照顾她。这一照顾就是三年。

  三年后,老人去世。弥留之际,她还念叨着:“志丽真是我的亲闺女啊!”

  人民陪审员杨连金用“五个当一个不”概括黄志丽:“把群众当成亲人,把法律当成信仰,把工作当成事业,把正义当成追求,把汗水当成安慰,却从不把自己放在心上。”

  黄志丽的奉献精神,还体现在工作之外。作为漳州市义工俱乐部的一员,这些年来,她积极参加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西藏红十字会捐赠药品,还牵手留守儿童成为“爱心妈妈”。最近几年,她还跟40多个朋友一起创建捐资助学项目,捐助贫困大学生。

  【点评】无论是身居高位者,还是扎根一线者,都应放下身段,俯下身子,深入群众,做一个脚下沾满泥土的党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见群众之难,想群众之忧,解群众之困。

  从敬畏法律到执着追求

  “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一个案件不公,将导致全社会法治基石不牢。”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坚持的理念是:办案一时,公平一世。

  黄志丽办案,有一套“黄氏法则”——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追根溯源,探究事件内在的根源,理清案件的外在证据,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安徽姑娘阿梅在一家鞋厂打工时,不幸被货柜箱砸伤致残。但雇主不承认雇佣关系,阿梅也拿不出证据。为还原真相,黄志丽奔波于有关部门、医院和知情人之间。最终,她在税务部门找到附有阿梅残疾证复印件的免税申请,并在医院找到被告支付医疗费的凭证。铁证如山,雇主无力辩驳。

  舆论对司法的影响,通常被视为“民意绑架”。黄志丽则认为,舆论压力越大,越考验法官操守,切莫因舆论倒逼就一味妥协。

  她曾受理一起知情权案。因话费猛增,原告向电信公司申请查阅清单遭拒。案子未开庭,当地一家媒体便大篇幅报道,直指国企霸道。但经调查,她得知,囿于当时技术限制,电信公司确实无法提供清单。最终,她顶住压力,认定电信公司并未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点评】公正司法,意味着受侵害的权利能得到保护与救济,违法行为能得到制裁和惩戒。这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正所谓张飞卖豆腐——人强货不硬。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刚入行时,黄志丽经办一起相邻土地纠纷案。被告家的猪圈侵占原告0.6平方米的土地。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黄志丽当庭判令被告返还所侵占的土地。判决结果无可挑剔。但事后她回访时得知,两家人因此断绝往来。90多岁的祖父抱憾而终:“一个小小猪圈,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规则之治没错,但法律背后还有复杂的情感,事实之中还有难解的缘由。”黄志丽开始思考,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真正需要的?她认为,法官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职能,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

  从那以后,她更加注重发现纠纷背后的问题,努力寻找最佳的化解方法。

  【点评】司法工作不止于辩曲直,分是非。法条之外还有人情、民生。黄志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在槌外下功夫,以求案结事了人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从业多年,黄志丽成绩斐然,但她不满足于此,她想通过基层探索,为司法建设与社会发展贡献一己之力。

  多年的一线审判工作,让她开始思考:如何把司法工作下沉到基层?如何更便捷地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2012年6月,首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应运而生。如今,工作室数量增至5个。几年间,工作室累计为群众答疑793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次,诉前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在工作室先行调解?什么样的当事人在工作室得到帮助,比在法院更便捷、高效?这两年,黄志丽把大量精力投入法官工作室,试图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司法服务路径。

  【点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改革创新,又要立足实际。这个过程,离不开千千万万基层司法工作者协同参与,建言献策。他们深耕基层一线,深知民间疾苦,洞察民风民情。基层的有益探索,可为改革提供更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将遵守规矩视作公仆本色

  “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这两点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就不容易了。要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作为法官,黄志丽有个处事原则: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她认为,司法作风无小事,法官工作须讲纪律、守规矩。

  2010年5月,她审理一起房产合同纠纷案。某房地产公司未如约交房,却又拒绝支付违约金。诉讼期间,被告给黄志丽打来电话,以“海南五日游”为筹码,要求法官对判决结果适当倾斜。黄志丽当即严词拒绝,并劝其将钱用在赔付原告损失上。最终,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还有当事人试图投其所好、左右判决。

  在一起案件中,一名员工在被告机砖厂作业时,意外掉进搅拌池身亡。为此,死者家属索赔200万元。被告得知黄志丽酷爱书法,专门带来一块上等端砚,请她“灵活”办案,但她坚决不收。

  【点评】社会纷扰,诱惑不少。作为合格党员,理应禁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这就需要党员对纪律与规矩心存敬畏,让纪律与规矩入脑入心,并化作工作和生活的准则,不可逾越雷池一步。

  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摘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法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也常受到人情世故的困扰。黄志丽认为,廉洁司法需公开透明作保障。因此,她办案有两大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决不另行择日宣判,不给当事人留下说情时间;二是阳光司法,把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但争议在于13岁的婚生子该由谁来抚养。在庭上,双方争执不下。刚下法庭,黄志丽就接到两通电话,一通是男方托黄志丽的老同学来说情,另一通是女方托黄志丽的姐夫来做工作。

  黄志丽审理时发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还有泡夜店的习惯,孩子日常起居都由女方照顾。而且孩子已满13岁,她依法征求孩子意见,孩子表示愿跟随母亲生活。

  面对说客,黄志丽没生硬回绝。她和老同学聊起孩子的生活和将来,让同学明白孩子跟着女方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结果,老同学不仅打消原来的念头,还答应帮忙做男方工作。同时,黄志丽跟姐夫说起父爱的重要性。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父亲则承诺,与前妻共同配合照顾好孩子。

  【点评】司法要公正,更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因此,程序透明,过程公开,监督渠道畅通,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阳光之下,司法才能没有黑哨,公众权益才能真正得以维护,廉洁风气才能蔚然成风。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摘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当法官,首要的是心正,心正则眼明,心正则行端。心正了,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蔽。”黄志丽认为,司法作风是一种精神支撑,廉洁自律是一种无形的力量。

  正因如此,虽然功成名就,但她仍过着清贫的日子。至今,她仍和父亲挤在一套6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骑着电动车上下班。工作中,她拒绝当事人提供的任何便利。即使是一瓶矿泉水,她也婉言谢绝。

  “如果拿了他们的财物,接个电话也会战战兢兢,何苦呢?”黄志丽笑言。

  在办理一起遗产分割案件时,陈阿婆多次上门堵黄志丽。第一次,她悄悄塞给黄志丽一大包茶叶,被黄志丽谢绝。吃了闭门羹后,陈阿婆又用快递寄来一张购物卡,黄志丽依然回绝。陈阿婆仍不死心。第三次,她又趁黄志丽加班时,找上门来,将一个黑袋子硬塞到黄志丽手上:“我这个老太婆,实在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您看在我天黑了还过来的份上,就收下吧。”黄志丽则耐心劝说:“有理的不用找我,没理的找我也没用。您放宽心,我一定会秉公办理。”最终,审判结果不偏不倚。

  【点评】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常常意味着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说不,这正是公仆本色。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应甘于奉献,不计回报,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福建日报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