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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注重抓早抓小 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整个谈话提醒过程中,我感觉脸上发烫。针对谈话中提到的问题,回去以后我一定会认真对照,列出相应的举措,立行立改,严守纪律,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任务。”漳州市芗城区纪委在对信访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时,某乡镇干部说道。

  今年以来,芗城区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运用纪律尺子排查处置信访举报,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早处理,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据悉,芗城区接连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咬耳扯袖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立“两表三书”制度,即谈话函询审批表、监督执纪信息登记表、函询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和本人情况说明书,对廉政提醒、谈话函询的启动情形、审批程序、实施要求、结果运用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今年1-10月份,芗城区共谈话函询、组织处理139人,党政纪轻处分31人,前两种形态合计占比达91.89%。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的作用,才是对同志的关爱。”芗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漳州市芗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