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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移风易俗去陋习 培育基层新风尚

  “移风易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从重大事项报告单来看,婚丧嫁娶的数据也呈现出这一变化:操办地点从原来的漳州宾馆芗江宾馆等高档酒店转为中低档的饭店,有的甚至直接在家里简单操办;邀请的人数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总是觉得人越多越有面子,现在邀请的人数不过数十人,有的甚至只有十几个亲戚朋友,人数上确实少了很多。”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拿着手里厚厚的一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说道。

  今年以来,芗城区纪委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纠“四风”,多措并举,持之以恒抓好移风易俗工作,推动党风民风持续好转。

  在2月初签订下发的《2017年芗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区委切实瞄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明确规定有“四风”等不良风气的情形,一旦查实要严肃追责。其中,移风易俗工作就是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

  2月7日,芗城区出台《关于开展科级干部报告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的形式,报告主办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等事项,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于心,以身作则形成文明新风。

  同时,区纪委还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和违规参加婚丧喜庆等问题,严查快处,决不姑息。

  此外,通过本级网站、“芗江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访举报方式,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和微信举报,保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2017年春节前夕,芗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组织开展签订《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书》,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党风正,民风淳。党风政风的变化,对社会民风的转变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着眼于基层,调动基层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融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中,推动基层新风尚的形成。”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芗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