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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蔚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对东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蔚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方蔚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民主推荐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补贴;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款物,涉嫌犯罪。

  方蔚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蔚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