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级信息公开 | 上级精神| 审查调查| 图片新闻| 县区信息公开| 廉政视频| 专题专栏

黄志丽:脚下永远沾着泥土

  审案5000余件,40%的案件在立案7天内调解结案,当庭裁判率达到70%,没有申诉信访,没有发回改判。摆在面前的这组数据,便是十九大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扎根基层十多年的“成绩单”。

  脚下要永远沾着泥土

  “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这是黄志丽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她的工作理念。

  1995年,黄志丽通过芗城区法院的公开对外招考,进入了法院系统。初任审判员,她就“碰了壁”。在一起土地纠纷案中,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黄志丽很快作出了判决。在案件回访时她发现,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的心结依然没有解开,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一个小小的纠纷,毁了三代的亲情。

  怎样才能避免“一个判决毁掉三代亲情”的悲剧重演?黄志丽开始思考:“作为法官,是否仅仅公正判决,就完成了使命?”“规则之治没错,但法律之外还有复杂的情感。一份无可挑剔的判决书,不一定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作为一名法官,应在庭审之外多下功夫。”

  “脚下要永远沾着泥土。”黄志丽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妥善修复受损关系,才是群众需要的公正。”在此后的日子里,随着办案理论和经验的不断丰富,黄志丽在司法实践中也越来越注意下到基层实地调查、多方走访,总结出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

  如今,在不少老人眼里,经常走街串巷巡访民情、嘘寒问暖的黄志丽,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黄志丽也成了他们口中的“法官闺女”。

  法官应该是个“杂家”

  十九大报告提出,党员干部要从八个方面增强执政本领。黄志丽认为,只有不断学习,成为“杂家”,才能在断案中做到游刃有余,既保证客观公正,又能让案结、事了、人和。

  为此,她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进修心理咨询师课程,自学医学知识,深入乡村、社区熟悉当地民俗民情,用心查清案件纠纷产生的根源。她坚持因案施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大力宣扬家庭传统美德、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醒当事人诚实守信、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

  黄志丽大胆创新,把司法为民的台子搭进社区、乡村,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法律咨询。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黄志丽还做足释法析理工作。在一起土地征迁案中,40多名已出嫁女村民仍住在村里,丈夫、孩子也落户在此,却得不到征迁补偿。黄志丽深入村子,耐心地解释说明,还翻出几份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副本,张贴在村里的公告栏上。经多次一对一调解,40多名女村民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黄志丽严格依法公正审判,力争在每个细节上取信于民。蔡某以陈某的一面墙为公墙,建起了四层楼,引发纠纷,陈某起诉至法院。黄志丽依法判令蔡某拆除。为了避免矛盾升级,黄志丽多次上门,结合当地风俗,向蔡某及其家人摆事实、讲道理,又多方协调,联系建筑专家和施工队,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了拆除,最大限度降低了蔡某的损失。

  让“黄志丽工作法”可以复制

  “把法官工作室设立到基层一线,希望能走出一条大家可以复制的路子。”黄志丽说,她想要用更便捷、更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服务。

  2016年12月9日,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130余名法律界人士齐聚漳州,对黄志丽的审判工作方法进行专题研讨。“三个贯穿始终”逐渐被法律界的同仁广泛借鉴。

  在黄志丽的带动下,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与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的同时,最大限度做到情、理、法的统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不出乡村社区,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今年3月,黄志丽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她说:“荣誉不是句号,而是新起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每一个人共同努力,我们要做一颗坚守岗位的螺丝钉,让我们伟大祖国这艘大船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