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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通报1起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诏安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诏安县官陂镇原党委书记张俊荣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收受他人钱款的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6年间,张俊荣利用担任诏安县官陂镇党委书记履行对下辖行政村换届人事任免推荐的职便,为他人竞选、当选及任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官陂镇下辖行政村共14人送款计31.5万元及烟酒等物品,造成恶劣影响。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30日,县纪委监委给予张俊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5月23日,诏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张俊荣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45万元。相关的违纪村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要求,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村级换届工作主体责任扛起来,严格落实县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六不能”“十不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时刻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各行政村参选人员要摆正位置,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细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对参选人员拉票贿选、伪造选票、破坏选举程序等行为,严厉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强化换届监督,将换届监督工作与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对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换届选举,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或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诏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