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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补偿款 “硕鼠”一窝端————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征迁违纪窝案剖析

  2014年10月,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纪委监察局力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通过对步文镇“锦绣碧湖”项目(05地块)的检查发现,部分征迁户赔偿款存在“赔偿标准与赔偿方案不符”等情况。“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检查组人员当即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汇报了情况。

  “彻查此事!不放过任何顶风违纪者……”龙文区委对此态度坚决。

  村支书盯上征迁补偿款

  “兄弟,这可是一块‘肥肉’啊。我不好出面,你们出手,抓紧时间搭建简易房!到时候一拆迁,政府的补偿款,咱哥几个二一添作五……”碧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庄水秋,获知原碧湖小学旧校址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面对前来与他商量“发财之道”的几位村民露骨地说。

  双方一拍即合,村民郑某榕、严某坤、严某国三人决定出资35万余元进行违规建设。狡猾的庄水秋并未出资,却与三人约定:征迁补偿款四人均分。最终,三处违建房以“村集体财产”的名义,获得全额补偿400万元!

  “这位村支书看似‘老谋深算’,但利令智昏,怎么逃得过查处。”谈起此事,龙文区纪委常委林锦顺说。

  执纪人员介绍,早在2014年1月,庄水秋就与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严玉杰、第8村民小组原组长严智勇等三人沆瀣一气,合谋由严智勇搭建简易房骗取征迁补偿款。庄水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征迁组原组长林振顺等人的关系,隐瞒实际建设日期,对简易房进行测绘丈量,并于9月与步文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骗取征地补偿款61.2944万元,庄水秋、严玉杰、严智勇各分得14.5万元。

  在整个项目的征迁过程中,庄水秋还多次向相关人员行贿共计15.9万元。

  2014年12月,征迁组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被调查,庄水秋为掩饰违纪行为,将上述违纪所得14.5万元退还给严智勇,并与严玉杰、严智勇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继续深挖查出“一窝鼠”

  经查,将国家对拆迁房屋的赔偿款视为“肥肉”的“大老鼠”,可不止庄水秋、严玉杰等人。

  执纪人员翻阅一本本赔偿账册,耐心寻找蛛丝马迹,从已查出的违纪对象入手,挖出了隐匿的一窝“硕鼠”。

  经查,征迁工作组原副组长、原技术组长吴山艺,6次通过虚构被征迁房屋附属物、提高征收补偿标准等方式为他人牟利,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58.653万元,并先后15次收受9名被拆迁人共计30.8万元。

  征迁工作组原组长、步文镇党委原副书记林振顺,违反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规定,虚构被征收建筑物附属物,提高建筑物征收补偿标准,对明知不能给予补偿的建筑物给予补偿,对个人所有的建筑物以集体所有形式给予补偿,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17.67万元,并从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万元。

  最终,该案共查处涉嫌违纪人员13人,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黄喜祖陈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