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15 16:0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南靖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靖城镇东坂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东松挪用公款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间,杨东松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20010元。直至2017年底,有关部门对东坂村的现金进行盘点,杨东松才将上述挪用的款项入账处理。2018年3月,杨东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挪用公款产生的利息。
2.靖城镇东坂村村聘报账员杨海根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间,杨海根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38500元。直至2017年底,有关部门对东坂村的现金进行盘点,杨海根才将上述合计38500元款项入账处理。2018年3月,杨海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挪用村集体资金产生的利息。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纪律观念,廉洁履行工作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截留私分等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南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