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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通报1起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日前,漳州市龙文区纪委通报1起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区农林水利局原局长陈维忠、原副局长高亚国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问题。区农林水利局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时,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致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0万元滞留,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人未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未按规定落实,“雨露计划”培训管理不规范。2017年8月,区农林水利局原局长陈维忠、原副局长高亚国先后受到组织处理,陈维忠被免去局长职务,高亚国被免去副局长职务。

  通报强调,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扶贫攻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扶贫领域“1+X”职能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扶贫开发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五抓五重”要求,紧盯主体责任、政策落地、项目资金和脱贫实效,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和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进行“一案双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漳州市龙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