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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聚焦“后半篇文章” 推进巡察整改

     “经巡察组和巡察办会商,你们乡提交的整改方案的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请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近日,诏安县红星乡接到县委巡察办关于重新上报巡察整改方案的电话提醒。同一时间段,第七轮其他8个被巡察单位也都陆续接到这样的提醒电话。

  这是该县聚焦“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巡察整改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诏安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症结”,联合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从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整改前巡察报告函送、整改过程督查、巡察线索办理反馈等四个环节“对症下药”,确保不打折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根据要求,县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部)与巡察机构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对整改台账不完整、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分解不到位的整改方案,坚决退回重新制定,并采取电话提醒、发出提醒函等方式告知被巡察单位。

  同时,巡察反馈意见函送实行双向抄告。巡察组将问题清单抄送给被巡察单位的同时,抄送给所在的派驻纪检组或乡镇纪委;巡察办通过《移送函》将巡察反馈意见移送给县纪委监委挂钩联系的相关纪检监察室,并同步函送党风政风监督室,重要问题线索移送给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负责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整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督导。

  此外,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在巡察整改反馈后的一个月,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会商,采取现场集体评议、当面质询的方式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时序进度缓慢的及时进行处理。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巡察中发现管党治党方面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剖析原因,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巡察移交发现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分办处置,做好线索的跟踪、督促和汇总工作。

  “巡察整改是判断被巡察单位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标尺,必须立足政治巡察定位,从严把关、从严督促、从严惩处,坚决纠正整改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诏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云生表示。

  截至目前,诏安县委共开展八轮10批次对40个单位的巡察,延伸巡察21个行政村、交叉巡察4个村、专项巡察1个村,发现问题线索330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204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13项。(诏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