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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落实“三个一批”工作机制 护航脱贫攻坚战

       “阿婆,最近身体怎么样,这个月的低保金领到了吗?”11月16日,芗城区南坑街道村级党风监督员小张再次来到低保户洪阿婆家中了解情况。

  “领了领了。村里对我很关心,村干部也常来看我。”洪阿婆热情地拉着小张的手说。

  这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级党风监督员的“前哨”作用,走访群众,摸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一个场景。

  去年以来,漳州市纪委认真贯彻省纪委决策部署,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的基础上,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和落实“三个一批”工作机制,坚持找准跟紧督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聚焦问题 线索找准

 “浑水摸鱼的人得到严惩,真解气!”提及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等人共同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被查处的事,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隔背村民的点赞,事出有因。2017年11月,诏安县纪委在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秀篆镇隔背村“雨露计划”专项经费存在被套取情况。经领导批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调查人员通过调取财务凭证、入户走访、向村民了解等方式开展核查。该村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专项经费问题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16年初,诏安县农业局扶贫办下拨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用于帮助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升技能、解决在就业和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但该款刚一到账,就被村党支部书记王正乐等人“盯上”。

  经调查,王正乐与村委会主任叶世捷、村报账员王庆银等3人,以虚增培训人数和补贴金额的方式套取20000元。事后,套取的补助经费被三人私分。

  案件查实后,诏安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7月分别给予王正乐、叶世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报账员王庆银进行政务立案,套取的补助经费全部被追缴。

  这是漳州市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起底,优先筛选问题线索进行直查快办的案例之一。为了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突出、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梳理出来,直查快办提升案件办理效果,漳州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优先筛选处理,办理了诏安县霞葛镇南陂村村委会原主任林金土在造福工程补助对象申报中优亲厚友、长泰县乔美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起到以案明鉴、举一反三的效果。

  力度不松 进度跟紧

  “组长,您看一下,这个案件中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组长是不是要负主要领导责任?”今年初,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浦县官浔镇下炉村党支部书记何志强、村委会主任何大能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经查,2009年10月,何志强、何大能在明知各自胞弟何志文、何大福(非中共党员)当年无新建房屋,不符合造福工程项目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仍分别协助各自胞弟伪造验收现场,骗取造福工程补助资金1.5万元和1万元,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在对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进一步查明,时任驻村领导的原副镇长陈进四,驻村工作组组长、镇财政所原科员陈龙章未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对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陈进四、陈龙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市纪委监委紧跟查办进度和群众满意度,指定专人督办、专人办理,加大对“三个一批”直查快办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落实“违纪违法相关人未被查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被问责不放过、问题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的高标准高要求,对案件紧逼紧跟,确保问题线索处置高速高效。同时对列入“三个一批”直查快办的问题线索,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在45天内办理完毕,以节点倒逼进度。对于案件比较复杂、深挖细查价值大的线索,优先纳入市纪委监委直查快办和“回头看”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深挖彻查,确保案情查清、问责到位。

  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般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漳州市严查快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多项移送移交制度,通过“一竿子插到底”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入户访查等方式,注重在基层一线、群众身边收集问题线索,同时落实清单管理,建立“三个一批”案件“一案一档、一案一策”,挂图作战,逐案销号,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深挖深纠 查办到位

  “咦,马主任不是今年3月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吗,怎么没过几个月又被开除党籍了?”在南靖县磜头村,几名老党员得知该村原主任马德华再次受处分后议论纷纷。

  原来,早在今年初,南靖县梅林镇纪委开展扶贫领域入户访查时发现:2013年上半年,磜头村马某景等4户贫困户委托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马德华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但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马德华却以支付工程款为由,将上级拨付到马某景等4户贫困户“一卡通”中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全额取出。扣除先期由施工方垫付的工程开支后,马德华将剩余的1.6万余元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开支。

  2018年3月,马德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而在6月,南靖县纪委监委在开展问题查办情况“回头看”时,发现马德华还存在将9200元扶贫资金以春节慰问款名义直接发放给村民的行为,违反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随后,南靖县纪委监委给予马德华开除党籍处分。

  南靖县纪委监委通过对已查结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整改“三到位”,这只是漳州市对列入“三个一批”直查快办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从严查处的一个缩影。

  漳州市深挖问题线索,对于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同时突出深究,一方面对于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及时追回被动的“奶酪”,确保扶贫资金回归本位。另一方面认真总结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特点,通过建章立制补齐监督短板,构建长效机制,如云霄县纪委监委督促扶贫办、财政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深化精准扶贫十二条措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强化源头管理;诏安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行“五诺”清单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诏安县关于推行村级“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村级干部权力监督。

  目前,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筛选扶贫领域“三个一批”直查快办问题线索4批24件,其中市纪委监委直查快办8件,“回头看”8件,处理党员、干部62人(其中问责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