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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澄清不实举报 还清白者清白

       “经查,反映小傅同志执法不公问题不属实……”日前,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在区法院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会上,宣布对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小傅不实举报的调查结果。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能够轻装上阵,努力工作。”在会上表态时,小傅激动地表示:“今后工作中,我不仅要继续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更会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避免他们对执行工作产生误解。”

  原来,2018年9月芗城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小傅在案件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公问题。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调阅材料,走访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证实了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芗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建立健全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制度,对信访举报内容反映不实,误告、错告、诬告党员干部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程序作出书面结论。同时,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通过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公开栏公告等方式,为遭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对失实举报进行澄清,不仅能够消除大家的疑虑,更有利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听了这次澄清反馈会,我们干活更有底气了。只要一心为公,踏实工作,组织就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区法院的一名干部在澄清会后谈了自己的感受。

  据了解,芗城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效”合一。澄清反馈前,精心制定澄清反馈工作方案,加强与被澄清对象沟通,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对澄清的内容、范围、方式、流程等进行细化明确。澄清过程中,聚焦反映及核查的重要问题,实事求是,反馈调查情况。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加强信访举报件的甄别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诬告陷害等问题,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在正风反腐的过程中,我们既不能放过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不容许肆意妄为的诬告。”芗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不实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该澄清的要及时澄清,该正名的要公开正名,还清白者清白,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