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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划片审理

人员力量不足,工作任务繁重,怎样做到查审分离?厦门——

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划片审理

  春节假期过后上班第一天,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干部汪媛就出现在市纪委监委划片案件审理室。在这间为派驻机构划片案件审理小组专门准备的办公室里,汪媛轻车熟路地忙碌起来。这已不是她第一次参与划片案件审理工作。

  受制于编制职数,厦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一般不超过4名,且没有内设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繁重的任务及人手的紧缺很长一段时间“掣肘”着自办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

  “就那么‘几杆枪’,很难做到查审分离。”汪媛说,“大多数纪检组只有3人,审查调查至少需要2人,要另外成立审理组就只好从被监督单位的机关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干部,临时抽调人员有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这样的局面在2018年1月有了转机。当时,厦门市纪委监委将全市未设立审理部门的36家派驻机构分成三个片区,成立3个划片案件审理小组,每组组长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担任,每个小组负责联系一个片区,10名组员则从全市各派驻机构遴选,汪媛就是其中之一。

  这种“攥指成拳”的做法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案件质量“长短腿”的问题。“不用再请援手是一方面,质的提升更令人欣喜,真正实现从形式审核到实质审核。”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泽岩说,划片审理刚开始运行时,审理小组时常将卷宗退回派驻纪检组重新调查或补充证据。但就是这种“打磨”,让各派驻机构进一步提高对调查取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倒逼相关派驻机构提升自办案件质量。

  为提高审理效率,强化审核把关,厦门市还实行“一张办公桌”集中审理模式,即对需报市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做出批复的处级干部案件,通过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商请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审理干部提前介入阅卷,同步阅卷、同步讨论、同步形成审核意见。遇到问题,派驻机构、市直机关、审理小组三方立即沟通,实现在一张办公桌上统一认识,完成审理工作。

  “审理小组实际上履行的是派驻机构‘内部审理’职责,审理后形成的意见仅供派驻机构研究参考。”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第三划片案件审理小组组长柯文玲说,“派驻机构结合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研究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党纪处分的办理程序由市直机关纪工委指导。”

  参与划片审理的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干部张丽说:“划片审理采取的是‘轮案制’,也就是10名审理小组成员都必须接案,有时作为主审人,有时作为协审人。不仅如此,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委托高校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不断地给我们‘补钙’。一年实战下来,感觉自己从门外汉渐渐向专业化迈进。”

  据统计,去年厦门市创新审理机制,启动划片案件审理工作以来,受理的各派驻机构移送审理的自办正处级及以下的违纪违法案件已全部审结,审结率100%。通过划片案件审理,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岳庆就 本报记者 蔡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