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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龙海市东泗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苏细辉等人在项目招投标监管中不作为问题。2018年7月,苏细辉作为监标人,在东泗乡政府举行的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明知上述招投标活动可能存在串通作弊行为,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既未向乡党委、政府报告,也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东泗乡党委委员苏志杰作为分管领导和业主代表,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串标行为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苏细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漳浦县官浔林场副场长孙先轸在制止违法破坏林地过程中不作为问题。2016年10月,漳浦县盘陀镇人蔡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官浔林场工作人员发现后报告孙先轸,孙先轸仅要求工作人员到现场口头进行制止及督促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未再采取其他实质性措施进行监管,致使滥伐林木行为持续至2017年,造成168亩生态林被采伐。2018年11月,孙先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芗城区南坑街道南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林爱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问题。林爱丁明知其胞弟林某(已判刑)从2016年开始就伙同他人采用威胁、阻挠施工等手段,在其管辖的南坑社区某小区强买强卖装修服务和砂土、水泥等建材问题,既未予以制止,也未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上报问题线索。该恶势力团伙直至2018年6月被公安机关侦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林爱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工作谋划、政策落实过程中更加注重工作实效,不走过场、不做虚功,精准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与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紧盯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以及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