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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失而复得”的300个口罩

  “您好,经过核查,关于您反映的‘苏某通过华安县高车乡政府向高车乡际头村捐献600个口罩,但实际到村里只有300个’的问题,经过我们核查,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3月9日,福建省华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向举报人反馈,说明口罩发放的具体情况。

  “谢谢你们的反馈,是我误会了,辛苦你们了,也谢谢在村镇防控的工作人员。”举报人了解了口罩发放的实际情况,也解开了“心结”。

  原来,举报人从微信群等渠道了解到苏某将捐赠600个口罩给洋竹径自然村的村民,经举报人了解,实际发放到村里的却只有300个,于是心中产生不满。3月5日,举报人拨通了漳州市纪委监委12388举报电话,向市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经过研判,漳州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举报内容转至华安县纪委监委。

  “您好,这里是华安县纪委监委,您的信访举报事项已收悉。根据县纪委监委领导批示,由华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办结后将第一时间向您反馈。”向主要领导报批后,华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拨通了举报人的电话,向其告知信访举报受理情况。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我们在受理当天就向举报人反馈,让举报人心里有底。”华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

  经华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核查,苏某于2月6日向高车乡政府捐赠口罩2600个,并明确表示其中600个口罩定向捐赠给高车乡际头村洋竹径自然村,供村民抗疫使用。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期不可预估、口罩供应紧张等因素,高车乡主要领导与苏某协商,定向捐赠给洋竹径自然村的600个口罩,结合实际情况分批次发放,首批发放300个口罩,其余的作为洋竹径村防抗疫情应急备用,根据需要由包片村干部郭某到高车乡政府领取。

  2月6日,高车乡政府发放给洋竹径村第一批口罩300个,按人口发放到村民手中。后因疫情防控需要,郭某于2月9日和2月24日两次共领取100个口罩。核查期间,高车乡为减少群众顾虑,将剩余的200只口罩转至郭某处,由其代管。

  3月9日,华安县纪委监委向举报人反馈了信访举报件核查结果。

  “从最初的不满到最终的理解,举报人发生了明显的转变,这是县纪委高效受理、优先处置实名举报的成效。”华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华安县纪委监委)